“双减”政策实施近三年,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取得积极成效,衷心感谢您的关心、理解和支持!
暑期将至,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,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,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,维护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,切实减轻孩子们的校外培训负担,减轻家长的经济和精力负担,东台市“双减”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温馨提示:
“双减”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,更看重素养提升。希望家长朋友准确理解国家“双减”政策精神,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,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,将孩子身心健康、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。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,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,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。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效率,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、自主学习的能力,不盲目攀比、跟风,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。建议家长平时多一些陪伴,少一些培训,增强与孩子的交流互动,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、社会实践、文化传承等活动,让孩子们亲近自然、体悟亲情温暖、传承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。
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培训: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;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;以咨询、文化传播、素质拓展、竞赛、思维训练、家政服务、家庭教育指导、住家教师、众筹私教、游学、研学、冬夏令营、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。这些机构或个人培训资质不全,培训质量很难保证,培训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,孩子人身安全无法保障,收费不规范,“卷钱跑路”风险高,后期若产生经济纠纷、安全事故,维权十分困难。请家长朋友提高警惕、加强鉴别、自觉、积极监督举报。
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,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在任何一个时间里举办学科类培训,都属于违反法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。请您不要给孩子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。
如孩子确有参加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需求,希望您能以孩子的兴趣培养、素质提升为出发点,理性选择,不盲目跟风报班。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,要仔细阅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栏内有关办学资质、师资配备、收费标准、培训项目和时长等内容,并请做到“四不要”:
一是不要将孩子送到“证照不全”的机构。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证照齐全,即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书、营业执照(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)。
二是不要将孩子送到“师资不合格”的机构。从事培训的教师应拥有相对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(专业)资质。
三是不要将孩子送到“违规收费”的机构。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允许超出3个月或60课时,且不允许超出5000元,提前收取费用时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。培训机构应当与学生家长订立培训服务合同,主动开具规范发票(含电子发票)。
四是不要将孩子送到“培训超时”的机构。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应晚于20:30。
请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孩子的人身安全。时刻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,切忌将孩子送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。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“住家私教”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同样存在着一定人身安全风险,请您务必提高警惕,不要让孩子参加。
请特别关注缴纳培训费用的资金安全。教育部已推出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,家长可通过该APP购课缴费和续费,切勿将培训费用缴入培训机构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。缴费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订版),签订合同后再付款。要坚决拒绝商家以“多买多送”“打折促销”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,防范“退费难”“卷钱跑路”等风险发生。缴费后,要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税务发票,并妥善保管。
今后,我市将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。若您发现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开展的培训,尤其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,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、违规补课等行为,请及时向培训机构相应主管部门举报。
家长朋友们,贯彻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离不开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密切协作。让我们一起努力,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外培训环境,助力孩子健康成长!